清城区2019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19年,我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有效实施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法治清城,促进我区“十三五”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扎实推进“七五”普法
一是制订2019年清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全年工作安排。根据今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本任务和省、市的有关要求,区普法办制定下发了《2019年清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转发《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市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落实好国家机关普法责任。三是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清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并下发,进一步强化了普法责任主体的普法责任,推动了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各负其责的大普法格局。
二、突出重点,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七五普法规划提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和开展工作能力。
健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评议,法治讲座培训及考试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先后转发了《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清远市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的基本履职要求,坚持领导干部晋升任职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通过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增强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和开展工作的能力,也为全民学法用法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
(二)突出公务员这个执法群体,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将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公务员培训重要内容,除抓好年度公民重点学习的法律内容外,还侧重加强《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信访条例》、《行政复议法》等与履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清城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举办了2019年全区公务员培训班、区司法局举办了三期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及考试,7月26日邀请广东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副处长曾洁同志到区开展2019年依法行政业务班,通过重点加强公务员执法群体的法治学习培训及时间要求,不仅调动了公职人员学法热情,改善了执法形象,还进一步提升广大公务员的依法办事、依法履职能力。
(三)抓好青少年这个基础,提高其明辩是非遵纪守法能力。
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落实,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青少年进行普法。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在全区116所中小学均配备了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及上法治课活动。
三、围绕中心,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积极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强化宪法意识,重点围绕宪法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在全社会掀起宪法学习宣传的热潮,区司法局编印了“新宪法小册子”,于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当天,在中山公园与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免费发放宪法宣传小册子,大力宣传宪法知识,树立人民群众的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结合重大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1、开展“法治践行 巾帼建新功”法治宣传活动。2019年1月至11月,我区妇联与各街镇妇联上下联动,走进社区、乡村开展“法治践行 巾帼建新功”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摊位、讲座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为现场的妇女群众解答法律维权问题,提高了妇女群体维权的意识。2、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通过在各村(社区)宣传栏、各窗口单位宣传栏、公共场所LED屏幕、凤城广场沿江宣传栏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条文进行宣传,并充分发挥运用微信公众号“清城普法”和“清城司法行政”等新媒体宣传阵地进行普法宣传。3、开展清城区“6·26国际禁毒日”系列活动。一是6月25日下午,由区禁毒办、区人大、区教育局和区公安分局联合主办的清城区“6·26国际禁毒日”系列活动之“绿色无毒 青春无悔”誓师大会。二是组织动员各街镇场、全区中小学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三是通过摆设摊位、派发禁毒知识宣传资料、电子屏幕宣传、微信推送、禁毒图片展览、禁毒法制课等形式,切实增强了全民禁毒的坚强意志和决心,掀起了全民识毒、拒毒、防毒、禁毒的热潮。
(二)组织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上法治课活动。
开展“宪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一是5月27日下午,在飞来湖中学举行了“宪法在我心中”公开课观摩活动暨禁毒、反邪教等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共飞来湖中学600余名师生参加了宪法公开课;二是组织区内法制副校长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宪法大讲堂的师资培训。全区共开展289场次“宪法大讲堂”活动,覆盖全区中小学。通过现场的授课、知识问答等一系列答疑解惑,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促进了校园的和谐稳定。三是区检察院联区教育局持续监督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履职作用,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8次。
(三)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活动。
根据区委区府办6月11日印发的《清城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维护社会稳定百日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30场次维护社会稳定百日普法宣传活动,制作了50余万套宣传资料发放到各街镇场、全区中小学,并于9月17日在飞来峡法治长廊舞台举办了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清城区维护社会稳定百日普法宣传晚会活动,系列活动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学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促进了法治社会的发展进程。
四、打造我区法治教育宣传新模式。坚持创新,打造了点、线、面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模式。
(一)强化党委(党组)集中学习,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注重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印发《2019年清城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到2019年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从顶层设计上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水平,对推动我区干部职工法治水平有先导性作用。
(二)组织全区广东省学法考试系统学法考试,着力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水平。积极组织全区国家干部职工参加2019年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活动,2019年度全区参加考试人数达10133人,参考率99.64%,及格率99.79%,优秀率98.58%。
(三)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做好阶段性法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做好阶段性的法宣工作,既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也是普法工作常抓常新所在。我们紧密配合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先后开展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维护稳定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广泛开展;送法上门进村入户宣传,通过法制开道,教育引导,有力地保障了我区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区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
(四)狠抓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营造了大普法格局。认真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为完善普法协调联动机制,11月28日,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中共清远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清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为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了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
12月12日,组织召开2019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依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到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五个单位接受评议,经评议团评议,查看档案资料,社会评议等方式,最终评选出区财政局、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3个单位被评为优秀等次,区人社局、区统计局为良好等次。加强监督考核,发挥了专业法部门优势,强化了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了“谁执法 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格局,推动了群我区普法教育的深化发展。
(五)探索新思路,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切实履行职能,形成了“线上有内容、线下有活动、线上线下互动”的普法联盟,打好法治宣传“组合拳”。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FM88.7电台为载体,开通“法治清城”栏目,用更先进的手段挖掘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使法治宣传媒体传播专栏化。二是成立专业普法队伍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普法活动,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三是为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开展维护新中国成立70周年社会稳定普法宣传,自10月启动了LED普法流动宣传车进行全覆盖动态普法。
五、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治理效果
深化法治创建,积进推进依法治理。一是积极开展法治系列创建活动,提升了法治清城形象。我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围绕法治清城建设中心,广泛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创建活动。一是积极推进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创建工作,做好前期调研协调工作于7月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经会议研究,经审议决定列入2020年度计划。二是积极开展省级标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共143个,其中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分别为飞来峡黄洞村、石角镇马头村、源潭大龙村,14个村(社区)拟于2020年4月完成创建申报。三是做好“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鼓励支持我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清城供电局、广电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两间企业申报创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目前已经完成市级初步审核上报省普法办。四是积极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规范运作。飞来湖中学作为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于2015年挂牌后,我区多年来一直在政策、资金倾斜,成功打造了我区特色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现持续有效投入使用当中。
六、 下一步计划
2020年是“七五”普法工作验收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工作的启动准备之年,全区普法工作将继续服务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前谋划,统筹协调“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一是召开“七五”普法验收动员会议,协调各单位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市的“七五”普法验收。二是对各街镇、各部门做好“七五”普法验收考评工作。
(二)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的责任制。认真抓好主题日的宣传,特别是“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主题活动日的宣传,积极推进法治宣传“七进”活动,营造法治宣传的良好氛围。
(三)继续深化法治创建系列活动,着力提升普治效果。一是继续做好“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争取质量和数量双达标。二是积极推进建成省级标准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规范运作。三是积极推进清城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工作。四是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村(居民)小组创建活动,确保到2020年,全区村(社区)基本达到省级创建标准,村(居)民小组基本达到市创建标准。
(四)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抓好落实重点对象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一是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活动。二是组织全区国家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考试。三是强化青少年法律意识,定期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推进法治副校长法制课的落实。
(五)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机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估作用。一是组织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二是做好2020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清城区普法办
2020年1月9日